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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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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走进新加坡律师事务所(二)来啦,为您分享的是刘晓恩、郝 清、严 乐3位律师在德尊律师事务所(Drew & Napier LLC)、陈国洸律师事务所(Tan Kok Quan Partnership)、旭龄及穆律师事务所(Shook Lin & Bok LLP)研学的感悟。
充实快乐的德尊之行
—— 合伙人 刘晓恩 ——
在新加坡律政部的帮助下,我们在新的一周开始了赴当地律师事务所学习交流的行程。新加坡虽然不大,法律服务业却十分发达,云集了众多国际知名律所,我所去的德尊律师事务所(Drew & Napier LLC)就是其中之一。Drew & Napier LLC 已有129年的发展历史,既是百年老所,也是百年强所,其在争议解决、仲裁、竞争法和反托拉斯法、公司破产与重组、知识产权、税务、电信、媒体与技术等领域连续多年被国际具有影响力的机构评选为顶尖律所。
2018年11月26日上午,我们提前赶到了位于新加坡哥烈码头十号的海洋金融中心。这座大楼是 Drew & Napier LLC 所在地,其中十到十三层和十四层的半层全部都是 Drew & Napier LLC 的办公区。据工作人员介绍全所有五百多位工作人员,软件硬件都很先进,律所规模非常宏大。我们受到了邱武德副管理董事、总经理津田女士、张莉丽女士的热情接待。这里分工非常明确,律师的事务性工作全部由非律师人员负责处理。比如我们的学习交流计划是由津田女士和其所在的人力资源部策划负责。本周前三天,我被安排在争议解决部门,后两天在竞争法与监管实践、电信、媒体与技术、STOs部门。津田女士带我们参观了律所,还给我们介绍了配套的设施设备,强调了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真的是非常细致、妥贴。
当天中午,邱武德副管理董事特意安排了午宴,欢迎中国律师来 Drew & Napier LLC 学习交流。竞争法与电信、媒体与技术部门 Director Mr Benjamin、张莉丽女士一起陪同接待。我们在午宴中相谈甚欢,双方对新加坡的法律服务优势、西安快速发展上升期中的法律服务机会、西安法律服务业的现状进行了全面交流,大家对未来的合作充满期待。本周我们还受到了Drew & Napier Director Mr Julian 、Mr Tan Teng 等人的热情宴请,让我们尝遍了当地美食,回味无穷。
当天下午,由于 Drew & Napier LLC 工作人员的高效合作,我们当即参加到一起争议解决案件中。这是一个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出于律师职业的保密要求,新加坡律师没有介绍具体的客户姓名。随后,在这个案件的两天庭审中,我们感受到了大律师的风采。
在 Drew & Napier LLC 学习的这一周,让我有这些体会:
新加坡的诉讼律师对案件管理非常严格,能够参与案件的律师尤其是主办律师一般都是久经沙场的律师。在新加坡虽然没有严格的出庭级别划分,但是每位律师对自己的能力和应充当的角色都有较为理性的认识。他们对自己的定位与分工清晰而准确,因而能够更好地发挥出相应角色应有的作用。
律师团队分工明细,律师事务所整体配合密切、高效。对于一个诉讼案件,争议解决部往往确定五名以上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其中主办大律师一名、辅庭律师二到四名,辅助人员二到四名。所有参与人员均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和工作流程开展具体工作。与陕西律所不同的是,在律师团队中有专门的秘书,他们每人对应一位律师,全面细致地配合律师要开展的工作。另外,律师事务所整体配合的具体措施也非常行之有效。Drew & Napier LLC 在处理客户的委托事项上,律所是一个整体,能够有效调动整个律所的优质资源,从而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新加坡律师非常敬业。Drew & Napier LLC 的律师是值得信赖的律师,他们对案件的推进有十分清晰的计划,对应的措施具体而严密;律师对时间非常珍视。一天之中,他们除了中午一小时吃午饭及稍作休息外,往往把大量时间都投入到研究案件材料上。如果遇到开庭,白天的时间在法庭,晚上还要回到律所处理白天遗留的律所工作。说到这,要为新加坡律师点赞。他们为了处理棘手的案件或者紧急的事务,往往以所为家,通宵达旦地工作。这与我们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Help Reaching Law Firm)倡导的“以奋斗者为本,建百年强所”不谋而合。在这里,每个人脸上都充满了阳光和微笑。这种敬业精神、对客户负责的态度和快乐工作的心态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律师的舞台在法庭,出庭大律师一定是优秀律师。在新加坡,出庭律师是受人尊敬的,出庭大律师更让人推崇。我参加了最高法院高等法庭两天的庭审,感触颇深。法庭就像律师的战场,在这里所有出庭律师举止得体,行事有度。他们遵守法律、尊重法官、讲话温和而有力量,在庭审中展现出细致、全面、敏锐又不失礼节的雄辩风采。特别是大律师对证人的发问,看似无关紧要的提问却深入且充满逻辑性,通过抽丝剥茧,以及对案件事实正反两方面甚至多面探究,最终有力地还原了案件事实。
五天的研学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既能充分体会到不同地域、不同国家的法律文化差异,也能发现很多共同之处,作为律师我们都尊崇法律,为正义而战,以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为目标。我期待今后能与新加坡律师开展更多的有益合作。
充满活力、高效、舒适的 Tan Kok Quan Partnership
—— 律师 郝 清 ——
新加坡游学之行已经过半。如果说上一周是对新加坡法律服务体系关键节点的“打卡”观摩之旅,那么从本周开始,便是熟悉了场地后,跃跃欲试的实战演练。恰如体育比赛中的客场队伍,虽心有惴惴,倒也激发了兴奋和勇气。
此次我将在新加坡陈国洸律师事务所(Tan Kok Quan Partnership)工作三周。TKQP属于新加坡当地典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陈国洸律师是新加坡第一批被任命为资深律师的著名律师(senior counsel in Singapore)。
虽然TKQP属于新加坡当地较为“年轻”的律所,但已在去年获得包括《亚洲法律概况》(“Asialaw”)等行业媒体评选出的包括“争议解决精品律所”等三个奖项,并有年轻律师被《新加坡商业评论》评选为“新加坡20位最有影响力的年轻律师(40岁及以下)”之一。
初见TKQP,印象是充满活力的律师状态和轻松舒适的办公氛围。穿过有着简洁 logo 的全景玻璃接待会客区,别有洞天:无论是办公室内的合伙人还是开放区域的执业律师,都在两台显示器和手边堆砌成丘的文件围成的“堡垒”内,口手并用,噼里啪啦地作战。偶尔探头越过“纸墙”互相交流,倒也不忘绽放灿烂笑容。
初见的兴奋尚未褪去,TKQP的高效已经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在我们到达一个小时之内,一切均已安排妥当。我们不仅有了固定的座位,手边工具盒跟旁边人相比一样不少,内部网络账号和电邮地址也都设置完毕,接着人事部、行政部、技术支持部分别一对一确认当日行程、人性化设施和个人偏好、电子文件存储和保密要求。短短一个小时,与周围这般快速且和谐地融合,如若不是没有成山般的文件在旁,我仿佛都产生了自己是个老牌员工的错觉。
紧接着电邮就来了:本周内安排了10项活动,每项内容所里都指派了专人负责,时间地点,简洁明了。
正如预约了一周的丰盛大餐,周五的我是满足的。有赖于TKQP管理部门周全的计划和TKQP每位同事的守约和友善,我本周顺利完成了10大任务。在合伙人帮助下,我做了对新加坡的公司、保险、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四类法律服务的详细笔记;和三位案件主办律师及团队讨论了关于某婚姻家庭案件法律服务在国内进行协助开展的制度基础、新加坡和中国公司的工商信息检索途径比较、新加坡“禁止令”和“强制令”的案例运用,尽可能运用在国内的执业经验协助处理跨国展业的部分环节,并加速熟悉流程;此外,在TKQP律师带领下,在国家法庭现场旁听了一次刑事庭。对了,初见当日还做了五、六分钟英文的律所和个人介绍。现如今,虽然桌边仍然没有“纸墙”,但也加入了和合伙人、小伙伴们欢快的交流。“以笑为马,有话可栖”,我蹩脚的英语已算不得是障碍,而他们略显生疏的华语也显得尤为可爱。
最后的最后,TKQP周围好吃的简直太多,而我的新同事们全都有颜有能力又nice,每次午餐,都是一次欢快的聚会。
总而言之,我本周是一个充满学习能量、英语有显著进步的胖子,我很满意。
Shook Lin & Bok LLP 之初见
—— 律师 严 乐——
“旭龄及穆律师事务所(Shook Lin & Bok LLP),由创始合伙人Yong Shook Lin 与 Tan Teow Bok 于1918年在马来西亚设立,至今已有一个世纪的发展历史”,随着简短的律所介绍,揭开了我在旭龄及穆律师事务所为期三周的见习序幕。
“专业、内敛、积淀”是我对 Shook Lin & Bok LLP 的第一印象。Shook Lin & Bok LLP 在 AIA Tower 的16-18层,律所前台及主要会议室都在18楼,16楼与17楼是律师的主要工作楼层;Shook Lin & Bok LLP 新加坡律师事务所是在1964年设立,至今也有半个世界的发展史。与上周参观的律所最大的不同在于这家律所有着一种质朴的底蕴感,没有奢华的物业大楼,没有酷炫的办公环境,较为朴素的办公设备及装修,似乎在娓娓讲述着 Shook Lin & Bok LLP 在新加坡这半个世纪的发展足迹。
办理过入职手续(领取门禁卡、录入指纹)后,便来到了分派的律师办公室,尽管是三周短暂的见习, Shook Lin & Bok LLP 还是在门上放上了我们的名牌。办公室是两人一间,办公桌上有已经调试好的台式电脑与电话,并且提供了内部个人邮箱及分机号码,以及笔、记事本、计算机、打孔器等全套的办公用品,很实用也很细致,第一周的见习就此开始。
Shook Lin & Bok LLP 之初见
Shook Lin & Bok LLP 在内部管理架构方面主要分为银行金融、商事并购以及争议解决三个主要的业务部门,此外还设有行政部、财务部、技术部、秘书部、人事部、检索部等其他协助部门(support department),负责律所业务服务与保障工作。
第一周在对接律师的安排及介绍下,分别与律所三大业务部门合伙人就业务类型及服务模式进行了沟通。Shook Lin & Bok LLP 银行金融部的业务主要围绕银行贷款及企业发债方面,具体法律工作会牵涉贷款交易谈判、交易结构合规性审查、合同的拟定及修改等方面;同时,Shook Lin & Bok LLP 商事并购部在IPO及跨境并购中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跨境投资设立公司、公司资源整合、日常法人治理、并购及重组、借壳上市等业务类型取得不菲的业务成就;而争议解决部门也主要围绕公司商事活动纠纷、金融犯罪争议等方面展开。根据业务类型的划分可以看得出,Shook Lin & Bok LLP 是一家专注于公司商事业务的大型、精品律师事务所,公司设立、经营管理、融资贷款、并购投资、破产重整、上市退市,乃至商事争端解决,其法律业务基本可以覆盖公司主体的全过程。
中-新并购业务之异同
在Shook Lin & Bok LLP 主要的对接律师是负责中国市场业务的中国律师,为我们提供相关业务资料,如公司法、并购法等新加坡法律法规,新设公司业务流程、费用、常用网站及文件等信息,尽职调查清单、尽职调查报告、股权转让合同、增资并购合同、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本。通过业务沟通及文件浏览,中新两国律师在并购法律服务方面并不存在重大差异,但在律师服务的高效、审慎程度方面,新加坡律师有很多值得学习之处。
以法律尽职调查为例,中新双方律师的调查范围基本一致,但方法略有差异。就调查范围而言双方均涉及目标公司的注册信息、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重大合同、主要资产、涉诉风险及劳务用工等方面进行调查,但新加坡律师不会涉及到目标公司的财务问题、税务问题,对主体信息及涉诉信息均可通过互联网进行完整检索,其他方面以目标公司披露及保证为报告基础及前提。相较于中国律师,为满足客户的需求,通常会对目标公司的财务及税务一并进行尽职调查(尽管并非律师专业),同时因部分信息不公开的原因,律师需要前往行政、司法机关进行外部调查,以确保目标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据此,如针对相同的目标公司,中国律师在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所投入的工作体量会略高于新加坡律师。
此外,在法律文件的拟定及审查方面,新加坡律师力求极致。在中国法律服务的意识中,以准确且凝练的法律语言拟定合同文本是中国律师追求的业务素养,但在新加坡法律服务中,以尽可能全面、周延、清晰地表达交易细节是优质法律文书的重点要素。除去语言表述方式差异外,这也是新加坡法律文书动辄数十页甚至上百页的主要原因之一。全面详尽的法律名词解释及合同条款表述,能够最大限度的将双方因合同表述不清造成歧义或争议的风险降至最低,保证双方交易平稳顺畅。
最后,为保证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和审慎性,多数新加坡律师对并购交易中财税问题不做过多干预。一方面由于新加坡的税种较少(以消费税、印花税、所得税为主导),税收筹划空间较低,另一方面基于清晰的专业划分及审慎原则,新加坡律师在交易中并不对并购交易所涉税赋问题过多干预。相较于中国律师,为提高法律服务附加值,通常会在法律服务中结合财务及税务论证服务,以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交易需求。两种服务理念各有优势,但个人观点认为,财税问题在合法论证的基础上,可以提高律师法律服务附加值,增强法律服务的客户黏性,或有利于律师业务开展。
律师工作分配及方式具有可借鉴经验
Shook Lin & Bok LLP 以高效的业务沟通及分工极大地提升了律师单位工作产值。一方面, Shook Lin & Bok LLP 全员的业务沟通均以电邮方式展开,包括文件传送、意见征询、会议通知甚至是临时安排,极大地保证沟通的统一、高效和有痕,也维护了安静的办公环境;另一方面,大部分律师办公均配置两台以上显示器,以便于多文档的对比及切换,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在具体业务工作实施中,Shook Lin & Bok LLP 有专门的检索部门,会根据律师的需要进行网络资料检索,形成初步资料后,由律师进行集中分析和调查;同时,合伙人律师配有法律秘书,负责律师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辅助性工作(如会议对接、文件复印、费用报销等),以此保证律师将全部精力投入法律工作中,提高律师的单位工作产值。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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