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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护航新业态 | 申从军律师团队成功化解一起直播账号权属纠纷新类型案件

发布: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浏览:8 时间:2026/5/8 9:28:48 << 返回
      近日,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申从军律师团队成功办结一起新类型的直播账号权属纠纷案。当事人专程送来锦旗,上书“专业精湛,巧调妙解化干戈;敬业担当,倾心维权新业态”。以此肯定律师团队在该案中展现出的卓越专业能力与高效务实的解决方案。
     该案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涉及新型虚拟财产法律争议,具有一定代表性。申从军律师团队通过精准的法律研判与高效的谈判调解,在一周内圆满化解纠纷,不仅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同类新业态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有益参考。

一、基本案情:直播账号起纷争,昔日伙伴变黑粉

     我方两位当事人与王某(化名)原系商业伙伴,三人共同从前公司处接手一个具有相当粉丝基础与商业价值的直播账号进行运营。为明确权利义务,三方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约定就该直播账号的运营收益及未来发展,各享有三分之一份额,形成了明确的合伙法律关系。
     合作期间,为便于业务开展,王某以其个人名义设立了甲公司。随后,我方两位当事人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同时,该直播账号也被绑定至王某个人名下。然而,在后续的经营过程中,各方因理念不合、管理分歧等原因使得矛盾日益加剧,合作关系难以为继。我方当事人希望终止当前混乱的合作状态,收回直播账号的控制权,并脱离甲公司进行独立运营。就此,当事人曾多次与王某协商“散伙”及账号归属事宜,但均因分歧较大而无果,双方关系陷入僵局,矛盾一触即发。

二、争议焦点:虚拟财产权属的认定与分割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在合伙关系与劳动关系交织、账号登记于个人名下的情形下,直播账号作为新型虚拟财产的权属应如何依法认定与分割。具体涉及以下两个焦点问题:

     1.直播账号的法律属性与原始权属。直播账号凝聚了运营者的智力劳动、粉丝资源及商业信誉,具有显著的财产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尚未对此类虚拟财产的权属认定作出专门规定。在本案中,账号的原始权利来源于三方共同签订的合伙协议及后续的共同投入与运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因此,尽管账号绑定于王某个人名下,但其法律性质应首先认定为三方共有的合伙财产。
     2.劳动关系的确立是否导致合伙财产权属变更。王某主张我方当事人已与其设立的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图将法律关系简化为劳动关系,进而弱化我方当事人基于合伙协议对账号享有的权利。然而,劳动关系的建立并未经过各方协商一致以变更或终止原合伙协议,也未就账号这一核心合伙财产的归属达成新的安排。因此,劳动关系的存在并不能当然吸收或否定在先成立的合伙关系及由此产生的财产共有状态。王某单方面将共有财产绑定于个人名下的行为,并未改变财产的共有本质,我方当事人作为共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仍对该直播账号共同享有所有权。在共有的基础(即合伙合作关系)已经丧失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三、代理思路:精准研判,以“谈”促“和”

     接受委托后,申从军律师团队并未急于启动诉讼程序,而是基于对案件性质的深刻理解,制定了“法律研判先行,谈判调解为主”的代理策略。
     首先,团队对直播账号作为虚拟财产的权属认定、合伙财产分割的法律要件进行了深入研析,将复杂的法律关系通过可视化图表清晰呈现,使我方当事人充分理解其权利依据在于牢固的合伙协议与共有财产规则,而非脆弱的劳动关系,从而坚定了维权信心。
     其次,团队精准预判了对方的核心诉求与心理底线。分析认为,王某虽态度强硬,但其根本利益诉求在于收回前期投入成本、避免“人财两空”。若通过诉讼解决,不仅周期漫长、成本高昂,且账号价值可能在僵持中贬损,对任何一方均非最优解。因此,团队决定主动创造谈判机会,以“分割共有财产并给予合理补偿”为核心方案进行斡旋。
     最终,本案以王某解绑并移交账号、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我方当事人给予其一定经济补偿而告终。


四、化解之道:和解共赢是最大的胜诉

     在个案的处理实务中,申律师团队一直倡导通过和解共赢实现最优解,而非必须对簿公堂,“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本案的成功和解,为高效处理类似新型业态下的虚拟财产纠纷提供了有益借鉴。
     其一,确权是维权的基础。面对直播账号、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纠纷,不能仅以其外部登记或绑定信息作为权属认定的唯一依据,而应深入探究其权利来源,如最初的协议约定、各方的实际投入(资金、劳动、创意)、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等。本案中,律师团队牢牢抓住《合伙协议》这一关键证据,将账号定性为合伙共有财产,为后续的所有谈判与权利主张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石。

     其二,谈判与调解是高效解纷的首选路径。虚拟财产价值变动快,诉讼周期长、程序复杂,可能导致“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倡导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在谈判中不仅能提供权威的法律意见,更能充当沟通的桥梁,引导双方从对抗走向合作,寻求利益平衡点。本案中,律师团队通过精准把握对方心理,将一场可能旷日持久的诉讼,转化为一次高效的双赢谈判,在一周内彻底解决了纠纷。
     其三,法律服务应延伸至风险防控与合规发展。申从军律师团队的服务并未止步于纠纷的解决。在帮助当事人取回账号控制权后,团队立即指导其依法注册新的运营主体,并与新平台规范签约,确保后续运营的合规性,杜绝类似纠纷的再次发生。

     本案高效、彻底、共赢的解决结果,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并促成了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合作。这面锦旗,不仅是对申从军律师团队专业能力与敬业精神的褒奖,更是对法律专业服务在新经济业态中创造价值的生动诠释。

     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始终密切关注数字经济时代新业态、新模式衍生的新型法律问题,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回应当事人的核心关切。申从军律师团队在本案中的成功实践,充分体现了律所在虚拟财产、合伙关系与劳动法交叉领域扎实的争议解决实力。未来,我所将继续秉持“创造思维、提供思想”的执业理念,以更高水平的法律服务护航新业态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




     申从军律师,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中共党员,前法官、检察官;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国法律服务网》专业咨询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入库专业律师;西安西北政法大学校友会副会长;省人民检察院首届听证员;西安两级法院特邀调解员;省法学会刑事法学、金融与资本市场法治究会理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财经大学兼职实务导师; 渭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共陕西省委社会工作部法律顾问。

     业务领域:刑事诉讼、民商事代理、企业合规与法律顾问
     执业以来,秉持“创造思维、提供思想”的办案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民商事和劳动争议相关案件,为二十余名企业家避免了刑事法律风险,累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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