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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普睿诚入选西安市莲湖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候选社会中介机构名单

发布: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浏览:5664 时间:2019/2/21 9:12:07 << 返回



2月15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确定六家社会中介机构作为我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候选社会中介机构的通知》,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凭借突出的专业优势入选莲湖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候选社会中介机构名单。

 

参考竞争方式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的评审意见,莲湖区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选委员会择优选取了六家编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候选社会中介机构。今后,莲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企业破产管理案件将优先从选定的六家候选社会中介机构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制定管理人的规定》指定管理人。

 

海普睿诚律师在破产重整与清算、债务重组等相关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为包括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在内的众多大型企业提供过破产重整及清算服务。本次入选将更好的为公正高效审理破产案件,依法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 ,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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