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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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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上午,陕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蒋乐耕总队长、执法监督科王嵌科长一行到访海普睿诚律所,就省政协常委、律所主任赵黎明在省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公安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立案标准的建议》(第436号提案)进行座谈交流。律所主任赵黎明,杨振兴、黄帅等律师参加。
蒋乐耕总队长一行巡览了律所办公区、党建活动室、历史文化墙、开放式图书馆、模拟法庭等区域,观看了宣传短片《海魂颂》,就律所的发展愿景、价值观、办案理念、业务优势、荣誉资质和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解,对海普睿诚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建设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
座谈中,省政协常委、律所主任赵黎明就陕西省公安厅对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谈及《关于完善公安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立案标准的建议》(第436号提案),赵黎明常委表示,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完善办理案件的程序,加强监督和制约,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的政治素质、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严格执行《公安部关于严禁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等“铁律”。但由于种种原因,仍有把不属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纠纷作为刑事案件办理的个别情况,侵害了当事人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立案标准,赵黎明常委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明确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完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二是列举重复报案的认定标准;三是出台公安机关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问题规定;四是开展专项清理活动,集中清理一批案件。
蒋乐耕总队长表示,赵黎明常委的建议直奔主题、切中要害。随后,蒋总队长就《关于完善公安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立案标准的建议》(第436号提案)涉及的相关问题,结合省公安厅近年来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涉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的情况进行详细答复。他指出,近年来陕西省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营商环境,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省厅将进一步优化接报案制度,提升办案效率和打击效能,落实收立案改革要求,持续完善刑民交叉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密切关注“民企腐败”现象,持续完善涉企刑事案件侦办工作,围绕存在的突出执法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提案建议落到实处。
赵黎明常委对省公安厅专程上门答复表示欢迎和感谢,并称赞省厅高度负责、工作细致,提案答复内容全面且针对性强。同时,希望省厅就提案中涉及的相关问题,通过宣讲制度和案例示范,有效指导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依法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座谈会上,杨振兴、黄帅等律师与执法监督科科长王嵌就完善公安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立案标准,促进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等话题进行了热烈且富有成效的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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